呼吸机是一种非常常用的急救与生命支持设备,它广泛应用于急救、麻醉、术后恢复、呼吸治疗和呼吸维持,在医院设备中占有重要地位。
机械通气只是一种脏器功能的支持手段,其临床价值在于为诊治导致呼吸衰竭的原发病争取时间,对原发病本身并无治疗作用。
一、机械通气的目的及作用
1.纠正急性呼吸性酸中*、低氧血症
2.降低呼吸功耗,缓解呼吸肌疲劳
3.防止肺不张
4.为使用镇静和肌松剂保驾
5.稳定胸壁
二、机械通气的使用指征
1.经积极治疗后病情恶化
2.意识障碍
3.呼吸形式严重异常,如呼吸频率35-40次/分或6-8次/分,或呼吸节律异常,或自主呼吸微弱或消失
4.血气分析提示严重通气和/或氧合障碍:PaOmmHg,尤其是充分氧疗后仍50mmHg
5.PaCO2进行性升高,pH动态下降
三、机械通气的适应症
1.严重通气不良
2.严重换气障碍
3.神经肌肉麻痹
4.心脏手术后
5.颅内压增高
6.新生儿破伤风使用大剂量镇静剂需呼吸支持时
7.窒息、心肺复苏
8.任何原因的呼吸停止或将要停止
四、机械通气的禁忌症
呼吸机使用并没有绝对禁忌症。
相对禁忌症及原因分析:
1.张力性气胸及纵隔气肿未行引流者:原则上有气胸病人只要自主呼吸能维护基本通气,临床症状不很严重,则不进行机械通气,如果必须进行机械通气,在机械通气前必须行闭式引流尤其是张力性气胸、纵隔气肿,否则机械通气会加重气胸,造成适得其反的结果。
2.肺大疱和肺囊肿:由于机械通气为正压通气易造成肺大泡破裂引起气胸,纵隔气肿等并发症。
3.低血容量性休克未补充血容量者:原则上低血压休克未纠正前应列为禁忌,当必须进行机械通气时,应采取低压通气及应用升压药维持血压。
4.大咯血或严重误吸引起窒息:大咯血或误吸引起窒息原则不宜立即进行机械通气,因为机械通气会将血块或误吸物质压入小气道引起阻塞性肺不张,应先吸出血液或误吸物后再进行机械通气。对于有持续出血应采取头低位通气,防止血液流入小气道。
5.急性心肌梗塞:过去认为急性心肌梗塞禁忌机械通气,现在认为心梗伴有肺水肿、呼衰,在治疗原发病基础上可进行机械通气,可采用低压通气并注意病情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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