吵架生气能导致猝死,
现实生活中真的发生了!
上海一男子把车停在弄堂门口,
路人认为车子影响出行
挡住消防通道,
于是上前劝阻,
结果两人吵了起来。
最后男子挪了车,
但之后两人又再吵一架。
不料几分钟后,
男子突然倒地身亡
……
这下问题大了!
死者家属向“和男子发生争执的人”索赔
还索赔90万,
来看看上海法院是怎么判的!
王某和荀某均为上海市奉贤区西渡街道某社区居民。年11月28日早晨,王某将车辆停放在该社区弄堂门口。考虑到弄堂为附近居民出行的重要通道,且也是社区消防取水点,荀某遂上前劝阻,争吵也随之发生。
事后,王某将车辆挪走。当天上午8时40分左右,荀某路过王某家门口时,双方又因停车的事发生了口角。王某被路过的案外人*某劝回屋内。
几分钟后,王某身体突发不适倒地,*某随即拨打了急救电话。后王某经抢救无效,于当天上午10时45分死亡。
经鉴定,王某直接死亡原因为猝死,促进死亡原因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。
王某家属上诉
王某家属认为,荀某与王某争吵直接导致王某心脏病发作猝死,应对王某的死亡承担50%的赔偿责任,双方就赔偿方案多次协商未果。
日前,王某近亲属将荀某起诉至上海奉贤法院,要求荀某赔偿相关医疗费、赡养费、抚养费等.7元。
法院最终判决结果
上海奉贤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不应对该男子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,王某生前患有心脏病,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,诱发心脏病不幸死亡。从时间上看,被告的劝阻行为与王某的死亡后果是先后发生的,但两者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且王某停车确实阻碍通行,被告劝阻发生口角,但时间很短,未有肢体冲突,故无责。最终,上海奉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。
判决后,王某一方上诉。上海一中院认为,虽然鉴于王某本身的心脏病史,不排除其与荀某之间的口头争执可能成为心脏病发作的诱因条件。但考虑到王某不足四十岁,普通人难以预见与其发生口头争执导致其猝死的严重后果。
反观王某,其明知自身有心脏病史,在日常生活中应尽量保持情绪稳定,但其因自身车辆停放问题与荀某争吵,情绪失控导致病发,自身存在过错。无法认定荀某对王某的死亡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过错。
生气危害多!还会把肺给“气炸"!
(以下科普源于健康医生:肖杰生)
一般情况,正常的肺有很好的弹性和适应性,可伸展和收缩。它在呼吸时收缩,吸气时膨胀。它具有很好的弹性,所以不会爆炸。
然而,当肺部存在疾病,如:肺大泡、肺气肿、肺脓肿等,此时肺部质地相对脆弱和弹性差,人在生气时易屏住呼吸,短时间内用力呼吸会引起气道压力变化。
继而,气道压力变化会引起气体压力增加——导致薄弱肺组织或病变组织破裂,引起气胸或血胸,就是老百姓所谓的,说明非常生气非常,导致严重的疾病发生。
原来是肺部有基础疾病才会导致气炸了!生气动怒是不良的情绪,即使肺没有毛病、没被气炸,但生气动怒易引发诸多方面的健康问题,如:
一、人体呼吸急促、血压升高、血管收缩等
会出现心肌缺血、缺氧的症状、心跳不规律,血液流向大脑和脸部,甚至导致高血压、冠心病、脑血管疾病的发生。
二、造成体内的神经体液调节紊乱
会出现多种功能的异常,比如消化系统的异常,由于交感神经兴奋,减慢了胃肠的蠕动速度,食欲下降,不利于营养的吸收,长时间可以导致胃溃疡。
三、可造成内分泌失调,造成血糖血脂等代谢异常。
四、可破坏免疫系统,阻碍免疫细胞的正常功能。
这是人体的免疫力下降,从而诱发疾病的发生,比如肿瘤的发生。
所以生气的危害多多,在生活中应保持良好的心态,积极面对生活中,克服自己不良的情绪并及时减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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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源于:侬好上海编辑整理发布(奉法尚贤、人民网、周到上海、东方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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