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4月,河南新乡61岁的王某因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入狱12年。
事情的起因大致是这样的:
年年过半百的王某只身来到北京闯荡,来了很久他始终没有找到稳定工作,恰巧碰到有个老乡在北京朝阳区开了一个教育培训班,老王厚着脸皮留宿下来。
偶然机会,老乡知道老王有扎针灸的本事,于是左邻右舍和亲戚朋友陆续上门来求治。有的病人后脚跟疼,扎了几次针就好了,有的人高血压扎过几次针改善效果也很明显,慢慢的老王变得小有名气。起初他是给大家免费治疗的,后来象征性的会收元治疗费。
老王原来在老家其实也是能人,他曾荣获很难针灸技术比赛特等奖,河南省中医管理局也给他颁发过中医师承,确有专长证书,老王对这些证书如数家珍,每每谈起过往荣誉骄傲得不得了。
年3月,患有严重气管哮喘病的崔某来找老王,起初扎了两次针效果不错,第三次扎针时,崔某出现呼吸困难等反应,随后赶来经过初步诊治,崔某动脉搏动消失,心音呼吸音未闻及,做的心电图是零电位,这时候老王才意识到把人治死了。
随后公安机关得出调查结果,老王未取得医师资格以及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,涉嫌非法行医。崔某死亡鉴定结果为:“肺泡破裂、双侧严重气胸、双肺严重萎陷导致急性呼吸功能障碍死亡”,符合针灸治疗不当致死特征。
此案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,判王某因非法行医罪有期徒刑12年,剥夺*治权利2年,罚金人民币12万元。
1、我国《刑法》规定,非法行医罪,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行医,为他人治病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所以老王获刑是肯定的,首先没有职业资格证,又通过行医收费,虽然不多也是获利,治死人更是符合情节严重。
2、老王主观上虽然没有恶意,但他只是基于经验对患者开展治疗,毕竟没有合理诊断前提下就开展治疗,对病人生命和安全是不负责的,更是法律所不允许的。
3、中医是一门伟大科学,虽然不能被现代科学所理解,但能传承几千年是有必然道理的,不能因为老王个案否定中医价值,但这个案子也有警示作用,行医必须规范合法。
案件来源: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